结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如下,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户口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离过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及判决生效证明书;丧偶的(原配偶的死亡证明)本人单身证明,双方近期正面免冠2寸合影彩照,到民政局办理就可以了。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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