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主观上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为目的,拦截、恐吓他人属于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触犯寻衅滋事罪。恐吓未成年儿童尚不构成犯罪情节的,警方会在法定原则内,结合案情及自身的自由裁量权,有可能给予从重处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条》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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