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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林木罪构成要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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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30 · 1680人看过
导读:非法收购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有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非法收购林木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以营利为目的,非法收购林木,犯罪嫌疑人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能构成非法收购林木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的。
非法收购林木罪构成要素有哪些

一、非法收购林木罪构成要素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运输。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本罪。收购行为必须是在林区。行为人在非林区收购林木的,无论该林木是否为盗伐、滥伐的林木,均不构成本罪。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作案的;收购的数量较大的,屡教不改的;对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阻挠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

(三)主体要件。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单位亦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对其收购、运输的对象是盗伐、滥伐林木,是明知的。不知道收购、运输的是盗伐、滥伐来的林木,不构成本罪。

二、非法收购林木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按照规定,如果明知道当事人属于盗伐或滥伐树木,在这种情况下仍然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合法的收购陵墓是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的,构成非法收购林木罪的,最多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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