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支差旅费变成借条是合法的吗?
1、预支差旅费变成借条是合法的,借款的时候,写的是全额的
2、出差以后回来报销,写的是收据,是写实际收回的现金或存款,因为其他部分是用发票来顶,不需要写成收据金额。
3、收据和借据是可以入账,而且是必须入账的,这样才是完整的会计核算过程,所谓“白条不能入账”是说那些影响费用、成本的支出必须要合法票据,而借款、收款不影响成本、费用,所以可以用被大家都认可的单据,自制也可以。
二、预支差旅费的规定
《企业财务通则》第三十七条:企业实行费用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应当建立必要的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制度。
第四十六条: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四)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三、使用差旅费需要注意的事项
1、员工报销时按财务部门规定填制报销单据,附原始票据:包括出差申请、机票(明折明扣票)、火车票、汽车票、船票、住宿发票、会议通知、过路费、过桥费等 ,无本人姓名的原始发票须在背面签名。
2、乘坐飞机的,订票费、改签费、退票费、往返机场的车费不予报销。
3、出差补助天数=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发日期。
4、须按财务规定取得并填写真实合法的凭证。对项目填写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予报销;对涂改、伪造或变造原始票据、虚报出差天数的,不予报销。
5、原始票据丢失、毁损的,当事人需作出详细书面说明及需报销单据明细项目、金额,经直属上级与所在部门第一负责人签批后,报学院、学校分管领导签批报销。
6、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的,其交通费的报销,按其应乘坐的交通工具类别计算报销金额,超额部分自行承担。
在现实生活之中,职员出差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这些职员若是在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的费用就属于差旅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可以知道,合理的差旅费支出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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