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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取临时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在补办的当天就可以拿到,需要拿户口本、身份证领取凭证(办理补办后会有该凭证)并交纳证件工本费十元,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领取。
二、补办驾驶证。
携带临时身份证明到车管所进行补办,补办时不需要挂失,但是需要填写一份机动车驾驶证遗失书面声明,证明驾驶证确实丢了且“由该驾驶证引发的一切不当后果都与本人无关”(这部分内容一般是已经打印好的,驾驶人只需要填写姓名、证件号码、驾驶证编号以及丢失日期并签名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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