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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涉嫌醉驾需要开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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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6 · 9241人看过
导读:醉驾案件当然要开庭审理,所有的刑事案件都需要开庭审理,人民法院不可能在不开庭的情况下直接判定当事人构成醉驾。而且根据醉驾案件的实际情况,人民法院甚至可以公开审理,若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到庭旁听。

驾驶员涉嫌醉驾需要开庭吗

一、驾驶员涉嫌醉驾需要开庭吗?

醉驾案件肯定需要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二、醉驾案件的一审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醉驾的刑事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驾属于常见的刑事犯罪行为,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所以,国家没有专门规定醉驾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相反,如果人民法院都没有开庭就直接按照检察院的公诉意见定罪量刑了,这样审理是绝对有问题的,司法实践中也不可能出现这种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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