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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交警拖了4年才交检察过了追诉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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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1 · 8565人看过
导读:没有。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属于刑事犯罪。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为5年,并且只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限制。因此,醉驾交警4年后移交检察院依旧在追诉期内,犯罪嫌疑人依旧要被追责。

醉驾交警拖了4年才交检察过了追诉期吗?

一、醉驾交警拖了4年才交检察院,案件过了追诉期吗?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八十八规定,追诉时效的档次分为:五年、十年、十五年与二十年。

(1)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就不能再追诉。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经过十年后就不再追诉。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的不再追诉。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所以十分明确醉驾是刑事犯罪,且在5年有限追诉期内,故犯罪嫌疑人依旧要承担相关处罚

二、醉驾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性扣12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醉酒驾驶者,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属于刑事犯罪,追诉期为5年,因此交警4年后移交检察院依旧在追诉期内。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生命只有一条,请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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