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工伤纠纷上诉状应该包括哪些必须内容?

工伤纠纷上诉状应该包括哪些必须内容?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8 · 1742人看过
导读:在书写工伤纠纷上诉状时,必须包括以下两个部分:上诉请求(包括案件全貌、原判结果、哪些或全部不服、具体的诉讼请求)、上诉理由(针对原判不服的理由,应有理有据的说明)。
工伤纠纷上诉状应该包括哪些必须内容?

一、工伤纠纷上诉状应该包括哪些必须内容?

(一)上诉请求。

首先要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结果。

其次指明是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

最后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还是部分变更原判。

(二)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

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着重提出原审裁判所认定的事实是全部错误,还是部分错误;说明客观事实真相究竟如何。上诉状中提出的与原审认定的事实相对抗的客观事实真相,必须举出确凿充分的证据来加以证实。

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这要具体指出其定性不当之处。民事案件同样存在着定性问题,也就是确定案由问题。

3、适用实体法不当。这就是指原判引用有关的实体法条文,或者是与案情事实不相适应;或者是在引用有关法律条文上存在着片面性。

4、 违反了法定程序。这是指原审在审理案件中,违反了程序法的规定,因此造成案件处理不当的,可以据实予以提出,以作为要求改变原审裁判的理由。如果原审在案件审理中,虽有违反程序法规定之处,但处理并无不当,则不应作为惟一的上诉理由。

二、一般工伤赔偿不上诉的话应该如何维权?

(一)一般工伤赔偿是需要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遇到工伤纠纷但是对一审结果不服时,可以书写上诉状,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判的要求,上诉状中应有明确的上诉请求,以及申请上诉的理由,但是如果工伤纠纷是通过仲裁解决的,不能上诉,但对结果不服的可以中收到仲裁结果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诉讼管辖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诉讼管辖最新文章

遇到诉讼管辖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