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离婚协议丢失怎么办?
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因为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离婚协议丢失应带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与原件一样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是说,由于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法院查明协议是在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则会撤销离婚协议,否则,会判决另一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离婚协议丢失会影响再婚吗?
如果丢失的只是一份离婚协议书,是不会影响再婚登记程序的,直接按正常流程办理就可以。但是如果丢失的是离婚证,那么则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才能再办理再婚手续。
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如果丢失的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
所以,如果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实行销毁,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加盖公章后,就能够凭这份复印件正常进行再婚登记了。
离婚协议书会作为离婚档案的一部分在婚姻登记中心留档,申请补办者携带离婚证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前往即可调取,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即可与原件享有同等效力。同时需要指出,即使不小心丢失了离婚协议书,也不会影响再婚程序的正常办理;而丢失离婚证者则需要先补办离婚证才能办理再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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