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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报销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4-08-12 12:37:49 浏览:9499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长沙规定的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是参加生育保险连续满12个月以上,生产行为或计划生育手术行为符合长沙市当地的相关规定,如果用男职工的生育保险报销,要求男性的配偶是无业人员。使用生育保险报销,一般都得提供孩子的出生证,计划生育证等相关材料。
长沙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报销条件是什么

一、长沙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报销条件是什么?

1、职工所在单位为其已经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及以上,并且仍在继续缴纳。

2、职工生产或实施的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男职工的配偶为无业人员。

二、长沙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材料有哪些?

(一)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二)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长沙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什么?

(一)定点医院费用报销:

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直接办理结算报销即可。

(二)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三)异地或急诊费用报销:

1、参保人员在出院时候进行垫付

2、携带规定资料到长沙社保局或各区医保局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其实各地规定的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都大同小异,如果刚参加生育保险就有生育行为,一般是不能使用生育保险报销的。至于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这也不是法定的,要看在医院实际花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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