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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合同纠纷多数发生在哪些情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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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31 · 2128人看过
导读:?物业合同纠纷的情况无非就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业主的车辆在本小区内被盗了;二是小区内发生了入室盗窃、抢劫,并且造成业主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三是业主没有错、物业公司也没有任何违约没有错的情况。在日常生活中,避免不了会有磕磕绊绊,和我们最紧密的就是与物业之间的关系,所有的规定都白纸黑字写在合同上,依然还会有物业和业主的纠纷。
物业公司合同纠纷多数发生在哪些情形下?

物业公司合同纠纷多数发生在哪些情形下?

1、业主的车在小区内被盗,此时业主应当对事项承担责任:

(1)将车停放在车位或车库的事实;

(2)尽到了该尽的义务,如车门锁、报警装置等;

(3)车辆的价值。

2、物业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是:

(1)小区内治安状况的全面情况。情况良好,可以证明物业公司在履行安保义务上是没有过错的。如果情况不好,经常有打架斗殴,失窃失盗现象发生,就可以认为物业公司有过错。

(2)各种制度是否完备以及遵守制度的情况。

(3)必要的设备、措施及配备的相关人员的情况。比如,小区与外界通道是否设置了门卫及值班记录,值班记录主要用以证明有人值守。从常理讲,要求门卫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登记是不可能的。

(4)在主通道及统一停车车位或车库周围设置的防范措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夜间巡逻、电子监控设施、单独的值班室及值班人员等等。防范程度应当与业主支付的服务费对等。正如你不能要求豪华宾馆与一般招待所对住宿顾客的人身、财物的安保注意义务是一样的。

3、小区内发生入室盗窃抢劫,造成业主人身有伤害、财产损失的情形

此时物业公司一般应从以下几面证明已按照合同约定的安保义务:

(1)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

(2)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具备专业资格;

(3)健全的保安服务规章制度;

(4)按制度履行义务的记录或证明,如值班日志、重大事项报告记录等;

(5)为履行安保义务所采取的措施、配备的设备及必要的宣传等。

4、业主没有过错、物业公司没有违约没有过错的情形的处理

小区内车被盗、业主人身被伤害、居家内财物被盗走被抢走,这种情况下,业主本身是没有过错的,而物业公司也能证明是按合同全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也没有明显的过错。如果这种情况下业主诉讼要到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进行赔偿,是很难胜诉的。

面这种情形,法院也不能简单了事,会相应的多做一些法律宣传和庭外的调解工作,达到业主撤诉或双方调解而不再上诉的目的。

其实对于业主来说这种三种情况也是很不想发生的,很多时候我们能够进行调解是最好的选择,如果业主强烈要求物业进行赔偿,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采取刑事案件的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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