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社保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时间:2024-08-31 14: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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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在武汉市公司办理社保登记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是社保登记表,在职职工花名册,在职职工的基本信息登记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保人员的一寸红底相片。
一、武汉市社保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
二、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三、满足什么条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用人单位应该在成立起来以后的30天之内,就到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社保登记,办理了社保登记证以后,才能给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以个人身份购买社保,需要准备的材料是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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