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单方涉及刑事案件可以拍卖双方房子吗?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中,法院有权查封夫妻共有房屋但拍卖应限于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份额并保护其配偶的相关权益:
1、刑事裁判涉财产部份执行中,法院可以查封拍卖夫妻共有房屋但应通知被执行人的配偶,法院未依法送达执行通知的,该配偶可以提出执行的异议。
2、配偶可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协议分割财产或提出析产诉讼,配偶提出析产诉讼的,法院应该中止执行,配偶协议分割 财产的,不得对抗法院对执行人在夫妻共有财产中应享有部分的执行。
3、法院执行夫妻共有房屋应限于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份额,而不得执行其配偶应得到的财产份额,若夫妻未约定共有房屋的份额,未能提供购买该房 屋出资额的相关证据,应视为等额享有,法院可以处置该房屋的百分之五十的份额并应保障配偶的优先购买权。
二、法院拍卖房产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
2.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拍卖上市公司的股份,应严格按照《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法院不应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法院拍卖其它财产,首先应采取当事人主义。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再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拍卖机构确定后,法院与拍卖机构进行协商,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应当载明拍卖的标的、拍卖佣金、拍卖价款的支付等必备条款。
3.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征求法院的意见,获得法院的同意和积极配合。
4.确定拍卖保留价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拍卖保留价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不能超出评估价。拍卖保留价是拍卖成交的最低价限,拍卖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不得成交。如第一次拍卖无人竞买,法院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再次拍卖的保留价。
5.举行拍卖会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拍卖成交的,由拍卖机构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即时钱物两清,或按合同的约定分期付款。竞买人分期付款的,应得到法院的同意。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的共同有财产,代表着夫妻各占百分之五十的份额,如果一方犯罪步及到拍卖房子的话,那么只能拍卖被执行人的一份额,而且在执行前一定要与被执行人的配偶沟通好,而且配偶也是享有购买此房产的优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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