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缴社保可以向临夏市社保局投诉吗
时间:2024-09-14 02:38:25
浏览:1962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在临夏市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本身就是由社保局负责的,如果情况属实,社保局通常都会责令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补足。
一、公司未缴社保可以向临夏市社保局投诉吗?
公司未缴社保可以向临夏市社保局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二、社保局的职能是什么?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具体组织实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负责办理参保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增减变动和关系转移;负责社会保障卡管理工作;负责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
(三)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具体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进行稽核检查。
(五)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
(六)负责退休职工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县(市)、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保局主要就是负责社会保险费用的征缴、管理及使用的,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缴纳争议,除了可以向社保局投诉之外,员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员工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延伸阅读:
-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
-
养老、医保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须填写参保...
-
社保卡是社保的一种形式,全称社会保障卡,...
-
工人因工受伤,申请工伤赔偿的时候,社保局...
-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律也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