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户口迁移流程是什么?
时间:2024-08-23 20: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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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东莞市户口迁移流程是:提出落户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公安部门审查材料、办理落户等,具体情况下还需要提交规定的材料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如果条件不符合的是无法办理落户东莞的。
一、东莞市户口迁移流程是什么?
东莞市户口迁移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去准备落户的公安分局办准迁证。
2,回所在的户籍地办迁移证(省内的可以不用回去办迁移手续了)。
3,深圳落户:派出所落户,拿到新户口本。
4,一周左右可拿新的身份证。深户办理结束。办理深户准迁证和落户手续,建议都预约。
二、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区的落户处理是不一样的,地方政府可以在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对本地的落户政策进行调整,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来提交相关材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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