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违约 > 监理合同的违约责任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监理合同的违约责任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5 · 1697人看过
导读:监理合同违约责任纠纷申请仲裁的法定条件是双方有仲裁协议,属于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有仲裁请求,有监理合同违约责任纠纷的事实和理由。如果双方在合同当中没有约定,遇到争议以后的解决方式是申请仲裁,仲裁机构是不会受理的。

一、监理合同的违约责任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二、监理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 【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五百八十一条 【替代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第五百八十二条 【瑕疵履行违约责任】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由此可见,如果通过仲裁处理监理合同违约责任纠纷,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仲裁协议,仲裁处理违约纠纷对双方都有利,因为仲裁的周期比较短,而且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但是,双方能协商处理违约责任纠纷的,可以考虑先协商处理。


网站地图
法律问题具有强领域专业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为您推荐下方律师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更快速 更准确 更全面
延伸阅读:

合同事务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更多#合同违约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合同违约最新文章

遇到合同违约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