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疾病工资标准是多少
根据《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
1、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上述(一)、(二)项工作人员中,获得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仍然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经过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提高。
4、行政公署副专员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四级以上的干部,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5、病假期间工资低于三十元的按三十元发给,原工资低于三十元的发给原工资。
6、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7、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
8、工作人员工作年限的计算,按照国务院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9、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0、本规定由国家人事局负责解释。
二、一般来说病退工资怎么计算?
病退每提前一年退休扣减退休金2%;正常退休不扣减。
1、企业职工病退: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缴费年限同上,可办理病退。病退于退休的一种,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企业职工退职:如果年龄达到病退要求,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或过渡期内缴费不满10年的,退职待遇一次性支付,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病退: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可办理病退。
3、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职人员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与退休人员一起,根据国家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的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调整退职生活费,但幅度会小于退休人员。
企业职工病退,该年龄每离员工退休年龄提前一年,则需要扣除一年的百分之二退休金。如果职工达到了病退的条件,但未缴纳满十五年的养老保险或者过渡期未缴纳十年的养老保险的话,在退职清算以后,会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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