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并不等同于结案,责任认定书是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交通事故还需要处理赔偿、处罚等的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交警已经对交通事故作出责任的鉴定,不管交通事故当事人签不签字,不影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应该接到认定书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交警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调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交警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此,当事人向交警大队索要验车报告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若对方不保全车辆,向交警申请提车。
对方不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这起交通事故案件结束不了。那么当事人可以根据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到交警处调解,或者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法院判决下来后,双方按照判决书履行,若对方不肯执行,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们在日常的生活当中,一定是要注意相关的机动车驾驶或者是非机动车驾驶的规定的,注意不要违反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规定,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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