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案件,一般在三个月到十五个月内审结,如果案件审理顺利法院一审就批准离婚成立,最快一般三个月内就可以完成离婚登记手续,但是如果一审对方不同意,通常需要进行二审,那么就有可能自提出诉讼离婚起最长十五个月才能离婚。
一、离婚案件一审阶段:
1、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仍需延长的,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二、离婚案件二审阶段:
1、对判决上诉的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在诉讼离婚案件实践中,案件往往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多方面内容,案件的复杂性有上升趋势,为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应当在诉前做好充分的证据收集、保存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综上所述,夫妻感情不和闹离婚,如果一方提起诉讼离婚而另外一方不同意,在没在明确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且绝无和好可能的情况下,通常需要经历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最终判决离婚批准,其中包括一审三个月,间隔期六个月以及二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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