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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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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6 · 2462人看过
导读:涉外婚姻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是,对于哺服期之内的孩子,一般是由母亲来进行抚养,对于二到八周岁的孩子就会以考虑孩子的成长环境和父母的条件来进行考虑判决,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就会根据孩子的意愿来进行确定。
涉外婚姻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涉外婚姻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是怎么样的?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此外,2-8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8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二、关于抚养权变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合上面所说的,涉外婚姻在对离婚抚养权判决时也是需要按法定的条款来,一般孩子越小跟随母亲的机率要大一些,但是如果女方没有能力抚养或者是不履行抚养的义务,那么男方也是有权利进行争取的,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会结合实际情况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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