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纠纷质证意见怎么写?
上诉人(原审被告): ———,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市——区——街道———村人,住——市——区————路——公寓—号楼———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市——区——街道———村人,住———村——街——号。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诉讼请求:
1、请求撤销——市——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项;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1)一审判决中称“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间上诉人先后分五次向被上诉人借款—————元”,但是其中发生在20——年——月——日借款金额为——万元的借条,其借款用途是用于上诉人赌博,这点被上诉人以及中间人———知情,由于被上诉人知道用于非法活动产生的债务是不受保护的,从而要求上诉人在借条中违背事实写出了该借款用于工程周转,并且在一审开庭时上诉人也多次强调该借款实为赌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一审法院在明知——万为赌资的事实后置若罔闻,仍判令上诉人归还该笔借款是错误的。
(2)由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五张借条,其中仅就20——年——月——日的欠条中约定了利息,因此其余四张借条中除去赌资借款外的后三张借条均不应当支付利息。
20——年——月——日,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在一份关于借款本金及利息计算的承诺书中签字,该承诺书正文并非上诉人所书写,上诉人仅仅在承诺人处签字,未对承诺书正文进行细看及核实。因为当时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两个月内将现住房进行抵押贷款,以贷款偿还被上诉人。碍于双方多年朋友情谊,上诉人同意被上诉人提议,在匆忙之中未考虑其他便在承诺书中签字,因此承诺书中对欠款利息的约定,上诉人并不认可。
2、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的规定作出上诉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的判决,纯属理解和适用法律错误。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只说明民间借贷中双方明确约定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四倍,各地法院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银行利率四倍的范围内具体掌握。并且《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应是在双方明确约定利息多少的情形下针对约定利率是否过高由法院来进行评判,而不是像一审法院这样在未约定的情形下直接判令上诉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这显然是一审法院曲解司法解释本意,滥用法官自由载量权的结果。
此致
—————人民法院
代理人:
————年——月——年
二、民间借贷注意事项是什么?
1、借贷要有据。俗语说,亲兄弟明算账。许多民间的个人借贷发生在有一定关系的亲朋好友之间,借贷前,啥都好说,借贷后,矛盾百出。所以为了不致使借贷双方的关系恶化,借贷前讲清条款,白纸黑字立据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情。
2、约定好利率。利率一直以来就在借贷行为之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借款人期望以更少的成本获得更多的借款,放款人则向来想从贷款中赚取一定的收益。期望归期望,意愿归意愿,约定的利率还是要约定在合理且合法的区间内。
3、借贷款项用途要合法。法律支持民间借贷依据贷款去向合理合法之上,所以若贷款用途不当,法律也不予保护。
4、借贷双方要区分好借条和欠条。一般而言,放款人要尤其注意这一点,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说,借条和欠条的应享受的利益主张存在一定的区别,借条反应双方借款合同关系,作为一种有法律意义的正式凭证,它的诉讼时效要长于欠条的诉讼时效,也即在保护放款方应享受的利益方面更为有利。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发生民间借贷纠纷的话,那么一定要注意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进行解决,比如说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如果通过法院诉讼方式,对方提供的证据之后,是需要提交相对应的质证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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