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人员怎样查询机动车违章?
驾驶人员查询机动车违章的方式有:到交警大队终端查询、服务网站查询、电话查询、短信查询和工具查询五种方式。机动车违章查询有五种方式:
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2、登陆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
3、拨打声讯电话查询。
4、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
5、交通违章查询工具,输入车牌信息查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对于扣分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对持证人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的,实行记分管理,并在驾驶证或驾驶证登记资料中记载。对超过违章、事故记录分数规定的,依法分别进行交通法规教育、考试和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书面申报原因并登报声明,30天后,由车辆管理所审核补发新证。
第二十七条 车辆管理所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登记资料中注明: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超过换证时限1年以上的;
(四)涂改、冒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不接受违章或事故处理的;
(六)持有两个以上驾驶证的;
(七)年龄超过70周岁的;
(八)本人或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第二十八条 吊销和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登记资料保留两年后销毁。
对于驾驶证扣分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认定的,特别是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具体事项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意见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
驾驶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持证人应当到车辆管理所换证。车辆管理所应结合审验对持证人进行身体检查、审核违章、事故是否处理结束,对审核合格的,应换发驾驶证。
因特殊情况下能按期换证的,应当事先申请提前或延期换证,事先未申请并超过有效期换证的,依法处罚后予换证。 持证人在换证期间,有义务接受交通法规教育。
第二十三条
持证人在暂住地居住1年以上的,自愿决定是否在暂住地申请换发驾驶证。暂住地车辆管理所对申请人的驾驶证、驾驶证登记资料和暂住证审核后,换发驾驶证。
车辆违章信息的查询需要严格基于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特别是不同的违章行为所认定的扣分标准也是不同的,交警部门要根据驾驶人员违章的严重性为进行合法的处罚和处理,驾驶人员应当及时办理有关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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