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强制时期延长可以吗?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二年,而申请执行的时效可以中止、中断,所以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时效可以因中断或者中止而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二条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判决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或者其他行政给付义务,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一百五十三条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规定。
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作出处罚决定后,违法人员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处罚,如果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处罚。
二、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明显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以及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在三日内发布公告并送达当事人,限定当事人履行的期限。
综上所述,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规定。所以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时效可以因中断或者中止而延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找专业人士进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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