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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处理邻里纠纷应遵循什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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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3 · 2099人看过
导读:物业公司处理邻里纠纷要遵循的原则是自愿原则和合法原则,事实上,物业公司本身是没有义务处理邻里纠纷的,邻里之间无法自行协商的,可以请求物业公司介入调解,但物业公司的调解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物业处理邻里纠纷应遵循什么原则

一、物业处理邻里纠纷应遵循什么原则?

(一)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进行调解工作和达成调解协议都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为前提,不能强迫。

(二)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物业公司主持的调解活动和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物业有义务处理邻里纠纷吗?

物业没有义务处理邻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信息公开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三、邻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对于物业公司来讲,调解处理邻里纠纷也要建立在双方都有调解处理的意义上,如果其中一方拒绝调解,邻里之间发生的纠纷不涉及刑事犯罪,物业公司也没有权利通过其他强制性措施去处理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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