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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合同效力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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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3 · 2306人看过
导读:附条件合同效力的条件是:必须是事实行为、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必须合法有效、条件不得与合同内容冲突等,具体情况下对于附条件合同的具体认定应当基于实际来进行处理。
附条件合同效力条件是什么?

一、附条件合同效力条件是什么?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即当事人不能肯定条件在将来是否会成就。如果将将来肯定要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应视该条件为期限;如果将将来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

(3)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法定的。如果将法定条件的约定在合同中,应视为未附条件。

(4)条件必须合法。在将不法事实作为条件的情况下,应认定该合同无效。

(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如果二者之间相互矛盾,则表明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应认定合同不成立

二、《民法典》对于附条件合同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附条件合同的签订,也是属于合同签订的一种方式和类型,相关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双方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存在异议的是需要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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