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备案保存年限和有效期至少需要10年以上,通常需要比建筑施工项目的质保期要长,具体如下:
(一)施工合同备案后的保存年限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要求,通常情况下正常企业资料普通的一般的保留五年,重要资料保留十年。建议建筑施工项目竣工结算后保留至少10年以上。(防渗漏的质保期为5年,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备案的施工合同有效期是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一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2)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十九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合同备案保存年限和有效期,根据不同管理单位规定和要求有所不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签订时明确约定,理论上保存期限最短不低于建筑施工项目的质保期,最好能够保持建筑工程项目的全寿命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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