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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诉状应载明哪些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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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6 · 2367人看过
导读:同居关系解除纠纷的诉讼状中应该载明的基本内容是原被告的详细信息,原告的诉讼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纠纷的事实和理由,对证据及证据的来源进行介绍。单纯的就解除同居关系来讲,不需要向法院起诉,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问题有争议的可以起诉。
解除同居关系诉状应载明哪些基本内容

一、解除同居关系诉状应载明哪些基本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同居关系解除纠纷诉讼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三、同居关系解除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同居关系解除纠纷的答辩状怎么写?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___一案(或:答辩人因___对一___案所提上诉),提出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如果男女方是同居关系,在法律层面上不存在离婚的说法,但是,双方在非法同居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双方还是有平等的分割权的,另外,非婚生子女的各项合法权益也受保护。如果这些问题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不能协商处理,起诉时原告一定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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