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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律师函时需要具备哪些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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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3167人看过
导读:出具律师函时需要具备证据材料,还有就是一些身份方面的材料,因为出具律师函的状况之下,如果要想向对方证明的话,那么将一些证据方面的书面材料附在律师函的后面,完全是可以的,这样更加有说服力。
出具律师函时需要具备哪些文件?

一、出具律师函时需要具备哪些文件?

出具律师函时需要具备证据材料,还有就是一些身份方面的材料,律师函简述部分的注意事项:

1、简明扼要

律师函在对事实部分进行叙述时不需要向法律意见书那样详备,只需要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材料,简明扼要的将事实与双方争议的焦点总结出来即可。法律意见书是律师在充分的资料准备及法律研究的基础上做出的,而律师在出具律师函时很多时候对案件的事实及证据的掌握并不充分。律师函更多承担的是宣示功能而非分析功能,律师函只是打前站用的,后面还有一系列组合动作,不宜详述,言多必失。

2、以“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陈述”这样的字句开头

都知道当事人给律师的信息很多时候都是经过过滤的,当事人经常告诉律师那些他们想让律师知道或自认为律师可能想知道的信息。很多时候他们并不说出全部事实,特别是那些他们认为可能是对自己不利的事实。这样做是危险和愚蠢的,花钱请的律师是来维护利益的,只有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可行的方案来更好的维护利益。

3、强调有利事实,最小化不利事实

出具律师函一方的好处就是可以组织对委托人有利的事实。如果事实对委托人有利,那就强调事实;如果法律对委托人有利,那就强调法律;如果情理对委托人有利,那就强调情理,总之不管优势是什么,都要在律师函中对它们予以强调和渲染。在强调有利事实的同时,要最小化不利事实。目的就是要尽可能让对方相信委托人是没有弱点的。

二、书写律师函注意事项是什么?

在事实简述部分有一点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关于默认声明

有些律师函在事实陈述的结尾还会加上一个默认声明:如,如果在最后期限前还没有收到书面回复,就假使与委托人有关的事实都是准确和完整的。或简单的表述成:对律师函的内容有异议,请在最后期限前书面告知我方,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那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很多人对于预审函这个东西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如果不知道如何收钱预审函的话,可以请律师代为书写,同时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因为律师函发放之后会有一定的说服力,需要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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