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注销办理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4-08-30 12: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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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户口本注销办理程序是:凭借注销原因向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在核实情况后对当事人的户口进行注销。注销户口本的意思是本人在国家内查询不到了,可以是死亡,也可以是失踪一年以上的,还可以是加入外国国籍,或者是去港澳台定居的。
户口注销,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死亡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
2、应征入伍公民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
3、出国出境定居户口注销,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居民如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死亡注销手续齐全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场办理注销手续,在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的同时收缴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剪角作废后进行登记保存,统一销毁。
“注销”,即去掉,撤消,消除、销毁。“注销户口”,是指将原登记在册的户口消除、撤消。
按照户政管理规定,一般情况下,户口一经登记,不会轻易注销。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户口才会被公安户籍部门注销:
一是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公安派出所可以凭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直接注销其户口;
二是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凭公民因私出境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
三是已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在国外定居的,应当由本人或者亲属持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四是公民失踪超过一年仍查无下落的,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后,可以按有关规定注销其户口;
五是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按规定及时注销其非法登记的户口;
六是公民死亡的。
最后,户口被注销是指公安机关无法通过身份证号或者是其他途径查询到当事人,户口被注销的原因有:死亡、加入外国国籍、去港澳台定居、有两个以上户口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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