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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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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8 · 1756人看过
导读: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是需要按约定的期限来进行确定,如果对还款的期限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的那么是可以补充的约定,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不了的,那么债权人是可以随时让借款人进行还款。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不了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呢

借款人不还钱,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根据不同保证类型承担责任的方式和条件并不相同。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该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依法享有向债务人及其他保证人追偿的权利。

三、五种情形借贷合同无效有哪些?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流动仍旧提供借款的;

4、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背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划定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时间是需要由双方来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就可以视为无固定期限的还款时间,那么出借人是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清借款,所以,在处理的时候一定要懂得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只有按规定还款才不会承担法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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