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人民法院受理的条件有三种情况,一是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是在退休后,因为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提起诉讼时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提供劳动仲裁裁决书。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不执行的后果有什么?
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执行的后果,由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向法院申请执行。而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不履行的,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仲裁裁决书已经产生效力,当事人未按照裁决书的规定执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存在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不履行义务的情况,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然后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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