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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假日工资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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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9 · 6061人看过
导读:若是公司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假日上班。那公给予的工资应该不低于工资的300%,且若是公司的安排劳动者在双休日进行工作,其安排调休的,就不应该给予工资,不安排调休,就要给予不低于200%的工资。
法定假日工资怎么计算?

一、法定假日工资怎么计算?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规定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不过需要注意收集证明加班证据,例如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目前,在法定节假日实际放假的天数,往往是比法定的天数多的,这是因为其中存在一些与周末调休的情况。因而,当我们在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时候,首先就要明确究竟是调休的时候加班,还是在法定放假的期间加班。情况不同,规定的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也不一样。除此之外,还应当考虑到,加班是劳动者自己主动自愿的加班,还是单位安排的加班。

综上所述,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本人工资的300%获得加班工资公休日则要是单位安排了补休,就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否则的话就要按照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平时加班的工资是百分之一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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