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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方不接受传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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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0 · 9657人看过
导读:如果该案件必须要被告到庭但是被起诉方又不接受传票那么如果被传唤两次还不到庭直接拘传。当然也存在着一些不是被告必须要到庭审核才可以开庭的案件,但是被告如果经过船票也拒绝道题,那么法官可以直接采取缺席判决。
起诉方不接受传票怎么办?

一、起诉方不接受传票怎么办?

无正当理由不到庭,而案件又是属于不到庭就无法查情案情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如果案件不是属于被告人必须到庭的案件,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怎样将诉讼文书进行送达?

对于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我国法律规定有以下几种方式:

1. 尽量采用直接送达

所谓直接送达,指本人签收,本人不在的,由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如果受送达人在外地,或为军人,或者是被监禁的人,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法院采用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等方式。

2. 留置送达

受送达人或其它代收人拒绝接收的,可采用留置送达。由送达人、见证人(有关基层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见证人绝签字或盖章的,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录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

3.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五种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三、被告不到庭分为哪些情况?

被告不到庭

(一)有明确地址与联系方式但不到庭

1、无正当理由不到庭

第一步,进行两次传票传唤;第二步,拘传

2、有正当理由不到庭

由被告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出国、外地、患病等),也可同时表达自己的意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或者决定延期审理或裁定中止诉讼。

(二)被告下落不明或被告没有下落不明却故意不告诉地址

在其它方式不能送达后,公告送达,依法进行缺席判决

所以具体被告是否一定要到庭,就是看该案件是否被告一定要在场才可以查清楚,如果是被告必须要到场,但是拒绝到场传唤两次之后,那么法院可以直接采取拘传,而如果这个案子不是一定要被告到场之后才可以审理,那么被告进行了传唤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直接采取缺席判决的方式来对案件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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