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可以。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如果医疗期还没满,这个时候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属于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医疗期满时终止。医疗期的长短取决于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公司同意的话,也可以延长医疗期。所以不是治疗时间多长,医疗期就多长。
在医疗期期间,公司应当照常支付员工工资,但是具体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公司可以根据各地的规定来自行制定本单位的医疗期工资制度,只是最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二、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流程?
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另外,非全日制用工,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
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行业竞争要求保密的单位,如果有补偿,当事人离职后还要遵守相关的要求,如果违约,还要赔偿单位。
员工还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单位的领导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存在重大过错行为,单位可以不经过劳动者的同意,支付员工相应的工资报酬后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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