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企停薪留职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
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金,其数额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20%。
1、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由本人 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单位批准。企业与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
合同由双方共同商定,其内容应当包括:停薪留职的期限(不超过3年)、停薪留职期间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的处理、工龄计算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等。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所在单位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2、停薪留职职工在合同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复职,原单位无法安排的,如果原单位并入其他单位或已撤销的,由合并后的单位或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无法安排的,也按照规定处理。
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1)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的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3)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1)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劳动合同到期的话,一定要及时的签订,这样才能够保护自己的利益。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公司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如果没有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那么公司有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我们在停薪留职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话是可以自己决定是否离职的,这也是我们的一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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