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诉讼中什么证据证明分居

离婚诉讼中什么证据证明分居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2 · 3552人看过
导读: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离婚诉讼中什么证据证明分居

一、离婚诉讼中什么证据证明分居

能作为夫妻分居证明有很多,但需要在生活中仔细的收集,一般而言夫妻分居的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二、分居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2、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分居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目前现行法律,分居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不论分居时间的长短,婚姻关系都不会因分居状态的延续而解除。要注意,虽在同一屋檐下但不在同一张床睡不构成分居。 因为物质生活条件的限制,目前绝大多数的百姓只有一个住所,即使夫妻感情不和,通常也只能谁也不搭理谁,不过性生活。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离婚相关

  • 406次阅读
  • 诉讼离婚中可作分居证据的有:租赁协议证明一方在外租房独居;居委会或物业的居住证明;双方往来信件、邮件等文字资料;证人证言,如邻居、朋友出庭作证。此外,工作单位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能证明一方在外工作生活的也可作证据。
    2024-10-11 992次阅读
  • 2024.07.21 22048次阅读
  • 404次阅读
  •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如下: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2024-09-18 916次阅读
  • 2024.08.06 1393次阅读
  • 330次阅读
  • 证明分居需提交以下文件: 1.双方签署的分居协议; 2.一方在外地生活的租房或购房租约及相关法律文件; 3.向对方递交的正式分居通知,注明“分居”字样,并保存快递单据; 4.双方往来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证实分居的证据。
    2024-09-12 909次阅读
  • 2024.09.11 1105次阅读
  • 305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离婚最新文章

遇到离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