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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监护人证明如何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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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4 · 1795人看过
导读:童工监护人证明的书写是要包括: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基本信息、监护证明的具体明确的证明内容以及法律法规的依据等。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撤销的除外。
童工监护人证明如何书写?

一、童工监护人证明如何书写?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xxx,性别,于x 年 x 月 x 日出生,xxx的生父是xx(现健在/已故)。xxx生母是 xx(现健在/已故)。xxx 的配偶是xxx(针对已婚的情况)。

xxx 的法定监护人是xxx(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二、监护人的义务范围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承担以下职责:

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3、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

5、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7、代理未成年人进行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8、代理未成年人进行诉讼;

9、保证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共同居住;

12、公安机关汇报和请求帮助;

13、代为赔偿;

14、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三、变更监护人的条件是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有3种情况:

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1、对子女有犯罪行为等明显不利情形的,可撤销孩子监护权。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2、一方擅自变更或取消孩子监护权的,是无效行为,法院不予认可。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3、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审理,生父母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

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以及监护制度的规定是十分严格的,小孩监护人证明是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的。目前小孩监护人证明的书写是有严格的法律法规的规范的,我们还需要注意相关的监护人的义务范围,维护被监护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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