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更改法定监护人,有什么方法?
更改法定监护人的途径主要有:
1、对于监护人的确定有意见的,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对此指定不服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
2、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3、对于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当事人和民政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二、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变更吗?
1、当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经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通过诉讼撤销监护后,原监护人的监护权利被取消,依法应另行确定监护人。所以,撤销监护并不意味着被监护人不再需要监护,而是撤换新的监护人,这实际上是监护人的变更。
2、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1)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
(2)需要有人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最后,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判决。
(3)孩子监护权变更申请只能通过法院进行。
因此,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可以变更的。
三、变更监护人去哪办理?
变更监护人要到法院办理。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青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可以变更监护人的情形有三种:
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监护人死亡或者失踪的。另外,有权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的主体包括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
监护人不履行职责的,应当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如果是单纯的要求变更监护权的,法院应当按特殊程序进行审理。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可以进行变更的,当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监护人被指定之后,不能自行变更,必须更改监护人时,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变更,由法院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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