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
老年人遇到非法集资情形,一定要擦亮双眼,积极防范,如遇以下情形要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防范非法集资“三要三不要”
1、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
2、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
3、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
谨慎投资 严防陷阱
1、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2、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综上所述,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老年人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受骗上当造成法律不予保护的严重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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