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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办理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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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6 · 6370人看过
导读:(一)男女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二)男女双方的结婚证;(三)男女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有效的办理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项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男女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男女双方的结婚证;

(三)男女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离婚程序的办理需要,除上述法律条文规定外,民政局还要求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也带上)、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

离婚的方式不同离婚需准备的材料也就不同

现有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该离婚经夫妻双方友好协商即可;而如果是采取诉讼方式离婚,除了需要准备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外,一般情况下,法院询问夫妻双方对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需要被扶养未成年人抚养义务的分担等,建议一次性处理。故在准备离婚时,需要明确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否则,离婚后牵扯不清,还需要另外走法律程序处理。

二、离婚后财产处理事宜

夫妻双方离婚后除了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外,不动产还需要办理过户登记、动产还需要办理交付程序,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双方经友好协商共同处理则不需要准备另外的材料,如一方不能配合处理相关财产交割事宜,则需要携带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法院的判决书财产分割的公证书)进行相关事宜的办理。

离婚的办理不但需要关注如何才能解除婚姻关系,还需要关注如何才能又快又有效的解除,故在准备离婚材料时,应当准备好解除婚姻的材料、财产分割的材料、债务分担的材料、抚养赡养等相关事宜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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