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仲裁法规 > 民法总则185条的内容有哪些?

民法总则185条的内容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4 · 8276人看过
导读:《民法总则》已废止,将由《民法典》替代相关的条款;《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年的内容有侵害烈士、英雄的姓名或者是肖像、以及还有名誉,从而损害公共利益的,那么侵权者就需要承担起民事的责任。
民法总则185条的内容有哪些?

一、《民法总则》185条的内容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民法总则》已被废止。

《民法典》第185条的内容是:“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民法典》第185条创设了英雄烈士人格利益民法保护制度。

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侵犯的对象是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通过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综合上面所说的,英雄烈士的名誉、肖像或荣誉是需要我们一起来保护的,对于利用英雄烈士的相关权益进行对自己的商品宣传,那么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是需要承担起民事的责任,所以,对于民逝世的人我们应该要尊重,这样才能算是合理、合法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诉讼仲裁法规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诉讼仲裁法规最新文章

遇到诉讼仲裁法规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