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损毁他人财物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按财产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解决财物遭遇损毁的事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刑事案件,数额如果达到5千元或者是破坏次数在三次以上,则构成刑事案件,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则为民事案件,根据实际损害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属于民事侵权案件的话,财物损毁当事人是选择恢复原状亦或是金钱赔付,具体应该根据损害事实来定,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式来选择:
1、如果在质量、数量、形状上,当事人双方很有可能在恢复原状的请求上难以达成一致的话,为了避免发生新的纠纷。在这些情况下,最好可以选择金钱赔付方式解决。
2、有些情况即使是法院也不可能强制加害人主动修复该物,最终可能通过金钱赔偿责任方式来解决更好些。因此,通过金钱赔付的方式保护物权会更加具有可执行性。
3、如果侵权行为是持续性的,那么给付金钱的金额亦应是持续性的,以持续性的金钱给付可以督促当事人自行消除自己的侵权行为,此时就应该选择金钱赔付的方式解决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财产损害是属于侵权行为,因侵权行为造成财产损失的,按财产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如果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怎么赔偿
一般是照价赔偿,可以视情节要求额外的补偿。除了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属于违法行为。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属一般违法行为,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以下情形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我国民事主体享有财产权利的,侵害他人财产权利的,侵权人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如果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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