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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付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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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8 · 2126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必须要支付抚养费用的,而且这笔费用是必须要支付到孩子十八岁才会终止;一般抚养的费用需要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好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

离婚后对方不付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对方不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对方是必须要支付抚养费用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夫妻离婚抚养费支付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之后只要涉及到有孩子,一般是一方抚养孩子,而另一方必须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对于这笔费用的支付标准就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一般是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比例来给付,如果孩子是属于两个以上的,那么就会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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