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泰州离婚官司收费如何规定?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三、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减免
1、法定减交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酌定减交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3、法定免交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执行费用不由申请人预交。
2)离婚案件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4、酌定免交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3)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离婚案件的收费标准还是比较低的,这主要是为了使双方当事人能够更好地享受司法资源,同时对于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也是较短的,对于一些交纳费用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减免,只不过减免诉讼费要依据法律和当事人的经济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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