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员工私自盖章有效吗?
如果员工私自盖章的文件或者合同是无效的。私刻的公章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章,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所以,用私刻的公章签合同也是无效的。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二、私刻公章会被判处缓刑吗?
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
(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能适用缓刑。
(3)如果一人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
(4)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2、实质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限制条件: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换言之,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三、私刻公章罪有什么特征?
(1)行为的对象是公章。即专门用来盖公文、证件、印信上的机关、单位、企事业、团体、学校的公章(包括橡皮章、钢印、火印等)以及单位主管人员的名章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刻字业实行管理的活动和规定。
(2)行为的客观方面是违反国家治安管理规定,承制公章。即违反了相关法律中对于刻制公章和单位负责人名章的有关规定。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论处,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如利用非法制造的公章,进行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要按不同情节和损失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3)行为的主体是承制公章的工厂、商店、刻字摊的负责人和有关的职工。行为属负责人指示的,应同时处罚单位负责人。
(4)行为人主观上有的是故意的,有的是过失的。前者可能得到了委托制做人的某种好处;后者属工作中的失误,如未能辨明委托人使用的伪造证明文件等。
其实这一行为应该称作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或者是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至于立案标准,主要在于印章的再现,至于什么是再现,主要在于文件上有用到这一个印章。其实,这是一种行为犯,只要有刻制印章出来,就是一种犯罪的完成时态都是会受到处罚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