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许可 > 撤销非行政许可的程序有哪些

撤销非行政许可的程序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2 · 2304人看过
导读:撤销行政许可的程序,首先需要进行启动,也就是需要有申请人进行申请,请求启动撤销的程序,然后有关部门会进行立案调查取证,最后在召开听证会作出决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作出以后,如果符合法定的情形,也是可以申请撤销的。
撤销非行政许可的程序有哪些

一、撤销非行政许可的程序有哪些

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要走的程序如下:

1、启动,行政许可作出机关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自行启动,依据申请人请求启动撤销程序;

2、立案;

3、调查取证;

4、听证;

5、作出决定。

二、行政机关撤销行政法许可未及时告知当事人有何后果

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如果没有告知当事人会有何后果,此时需要根据相关的撤销行政许可程序来确定相关的情况,通常来说,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未告知当事人属于程序违法,如果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所谓滥用职权,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滥用手中的职权或者超越自己的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所谓玩忽职守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地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在行政许可的实施过程中,一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形,轻则违法,重则构成犯罪。这些行为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损害了行政机关的正常行政管理活动,也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形象。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不受法律保护,可以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予以撤销。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超越法定职权实施的行政许可无效。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行政管理活动中程序的公正是保证实体公正的重要前提,没有程序的合法就很难保证实体的合法。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如果不能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就很难保证行政许可决定的正确性。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予以行政许可的

不同的行政许可需要不同的资格或者条件,行政机关根据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并对其申请进行审查后,只有在申请人具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行政机关是属于我国政府部门所设立的一个管理部门,行政机关是具有一定的执法权力,从而能够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行,而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许可,在符合法定的情形下也是可以申请撤销的。申请撤销行政许可,需要召开听证会。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行政许可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行政许可最新文章

遇到行政许可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