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直在违约算不算诉讼时效?
一直在违约算诉讼时效,对于这种持续性违约的,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但诉讼时效从违约状态结束时开始计算。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违约情形发生后,发现当初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1、违约情形发生后,发现当初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以协商调低。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可能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对于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情形,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是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当然,被侵犯的还必须是合法的权益。故此对于一方当事人持续违约的情形,自违约状态终止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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