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三的孩子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
小三的孩子放弃继承权是可以的。
1、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只要非婚生子女能够有效地证实自己的身份,在对于生父母遗产的继承问题上,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通俗的说,即孩子是无辜的,无论其父母双方的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孩子个人的权益,任何人不得干涉侵犯,具体实践中就包括了要求父母抚养、继承父母财产等权利。
2、非婚生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法条中所说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所以,在法定继承上,非婚生子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3、非婚生子女可作为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非婚生子女手中持有有效的遗嘱,那么,对于生父母的遗产,可按照遗嘱的具体内容进行分配。
二、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有哪些
1、法定继承人
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在继承权这个方面的法律规定上是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的话,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都是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的,当然呢,非婚生子女是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放弃继承的。在放弃继承的情况之下,是需要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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