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同一个案子有人取保有人逮捕的可能性有吗?

同一个案子有人取保有人逮捕的可能性有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7 · 6331人看过
导读:同一个案子有人取保有人逮捕的可能性完全是有的,一般所存在的处理不同那么就可以确定每个人在案件中是起到不同的作用,可以被取保候审的人一定是犯罪情节较轻的人,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ArticleTitle}

一、同一个案子有人取保有人逮捕的可能性有吗?

同一个案子有人取保有人逮捕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同一起案件,有人取保候审,有的被批准逮捕,这是因为在同一案件中,每个人起的作用相对不同,取保候审的可能是从犯。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嫌疑人尽管被批捕了,在检察院或法院阶段还是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只不过,在检察院、法院阶段,律师提出的申请不是“取保候审申请”,而是“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但实质内容和目的都是一样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的情形,需要具备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羁押期限到期;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的情形,需具备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故即使被批准逮捕,并不是意味着没有取保机会,如果有新证据或对嫌疑人有利的情况出现,是有可能改变被羁押状况,成功取保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的条件有哪些?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的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同一个案件有的是主犯,有的是从犯,对于在案件中起到不同的作用,那么所存在的处罚也是会不一样的,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保障到犯罪者可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取保候审相关

  • 250次阅读
  •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在逮捕前还是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在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羁押必要性审查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以后开始,贯穿于刑事诉讼中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
    2024-10-24 1144次阅读
  • 2024.09.04 2936次阅读
  • 445次阅读
  •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在逮捕后。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羁押必要性审查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以后开始,贯穿于刑事诉讼中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
    2024-10-01 931次阅读
  • 2024.09.14 2468次阅读
  • 441次阅读
  • 逮捕拘留发生在逮捕之前,二者均是我国司法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采取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司法机关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是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2024-09-08 1215次阅读
  • 2024.09.25 4548次阅读
  • 462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取保候审最新文章

遇到取保候审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