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李律师要讲的是,与婚姻有关的,房产登记和房产加名的问题。
众所周知,结婚前,自己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在法律上是属于自己的房产,与配偶无关。当然,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加名,视为赠与,另一方将会成为共同共有人。
有很多姑娘以“缺乏安全感“为由,要求男方在婚前房产加上自己的名字。对于这个问题,李律师的建议是,要理性对待,不能太任性。如果对方愿意也无可厚非,如果对方是父母帮忙出资买的,他必须要考虑父母的感受,所以最好也不要强人所难,需要换位思考。
但是在婚后买房,就会复杂很多,涉及到出资、登记等问题。
接待咨询时很多当事人会担心:房产证上只写了对方的名字,房子是不是就是对方个人财产了,我会不会很吃亏?他会不会背着我把房子卖掉或者抵押掉?如果我们离婚了,这房子是不是就归他,是不是和我就没有关系了?
那么,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登记一人名字和登记双方名字有区别吗?
对于婚后夫妻买房,产证上不管是一方名字还是双方名字,在法律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虽然房产上没有你的名字,但是房也有你的一半。
当然,只写一方名字会存在一些风险,比如,一方擅自变卖或者抵押的风险,这是未登记名字一方需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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